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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054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5-04-11
文号: 灌政办发〔2015〕2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灌南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10日灌南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建设…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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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灌南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10

灌南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建设,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 精神,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全面加强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制修订县域内主导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实施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建设,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省、市级各类监测蔬菜、畜禽、水产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7%100%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制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完善县镇(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三、工作重点  

    围绕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目标,认真践行“四个最严”,坚持“产、管、逼、塑”四力并举,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质量无事故、消费无投诉,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点落实以下九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和例会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政府考核体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以投入品监管关口前移为重点,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市场监管前移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探索规范经营行为与违规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新模式,推动以查处案件为主的被动执法形式向以规范市场行为为主的主动执法形式转变,提高执法监管效率,落实源头监管责任,提高执法监管效率,努力把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杜绝在萌芽状态。二是规范农药经营行为。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县域内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三是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四是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大力推行农药减量使用。

    (四)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推进乡镇日常监测常态化为重点,推进县、镇(乡)、基地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一是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工作常态化,积极发挥质量安全监控的技术支撑作用,同时注重扩项强能,以适应日益增加的监测任务需要,确保检测准、检得快。组织开展乡镇检测技能培训活动,提高乡镇检测水平,每个乡镇至少1名农残快速检测技术人员负责检测工作。全面推进县级检测人员“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督促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产品自检制度,通过建立检测室和委托检测,实现企业和合作组织100%落实自检。二是强化日常监测管理。县、镇(乡)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落实具体监测计划。县级根据区域范围、产品总量制定相应的定量抽检批次,镇(乡)级要定期开展质量定性速测工作。县级定性检测8000个以上、定量检测600个以上;镇(乡)级定性检测7200个以上。县级做好月检月报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镇(乡)级要做好监测工作,建立检测信息档案,按规定及时录入或上传到信息平台,主动接受上级监督管理。三是提高质量预警水平。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要及时进行科学分析,对辖区内不同时期、不同产品的农药等残留情况、合格率情况及综合质量水平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和预判,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提出预警建议,实现检测与分析的有机结合,真正发挥好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要达到100%。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对违法违规的苗头性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

  (六)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制修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配套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鼓励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加大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健全认证补贴奖励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有效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建立网格化监管新机制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网格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县镇(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新模式,建立“纵向分层监管到底、横向分块监管到边、纵横监管无缝对接”的立体型网格化监管机制。积极推进规范化监管,围绕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完善村级协管制度,加强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推动日常监管工作全面上台阶。二是落实全员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农业主管部门内部全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区域、明确监管对象、明确监管任务。制订县镇(乡)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分期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三是加强乡镇规范监管。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手段、有资金”的要求,全力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全面实现提档升级,按照优秀标准建设乡镇监管站。进一步增强乡镇农技人员全员岗位责任意识,提高监管能力,实现农产品生产源头日常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强化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把建立和应用信息化监管平台作为提高基层监管效能的重要措施,重推重抓重管。将县镇(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普遍应用于网格化监管、质量巡查督查、质量监测分析、问题产品溯源、监管责任追究、信息更新传递、工作监督考核等范围,逐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县镇(乡)监管工作将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日常监管信息、质量水平趋势等都将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得到了解掌握,有效提高监督管理效率。五是加强质量巡查督查。建立健全各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督查制度,明确目标任务,积极争取配备相应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现场抽样、巡查督查所需的交通、取证等设备设施,提高质量监管的时效性和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八)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主要生产基地的合格农产品实施产地准出证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集散地自行配备检测仪器并开展准入检测,建立主要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一是制定产地准出制度。对照市场准入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提前做好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基础工作,打通产地与市场之间的交易通道,实现与市场准入机制的有效对接。二是开展生产主体培训。及时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等农产品生产主体负责人和内部质量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培训,使他们思想上提高认识、资金上舍得投入、行动上积极配合。三是完善生产过程记录。在推行产地准出过程中,把依法落实生产过程记录、建立生产过程档案作为落实产地准出的重要措施加以推进,努力提高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四是创建产地准出示范单位。以实现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地准出为基础,不断完善农产品“身份证”制度。鼓励和扶持规模生产企业,推进产品产地准出和包装标识上市,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不断扩大试点示范范围,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九)以建立“红黑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诚信建设制度。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规范和标准,制定诚信企业评定制度,把企业与法人个人的诚信评价有机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培植诚实守信企业。通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三品”创建、产地准出、质量可追溯、质量抽检等活动,不断发现和培植诚实守信企业和个人,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三是举办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发挥公共资源和大众媒体,对评选出的诚信企业和个人进行宣传,正面引导,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企业诚信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行业争创诚信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黑名单”淘汰制度。加强对已评选出的诚信企业的日常监管,制定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发布制度,建立诚信企业监管档案,一旦发生失信行为,达到“拉黑”条件,立即向社会公示,达到惩治失信、警示社会的作用,为诚信经营创造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五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报网络和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接报处置流程,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跟进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4月)。成立灌南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成立创建办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部署创建工作。

(二)创建及考评阶段(20155月至12月)。按照创建工作方案逐条落实工作,对照考核办法排差距,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迎接省农委考核。

    (三)全面深化阶段(20161月至9月)。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认定标准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建设,落实监管机构、专兼职人员、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一标”认证、生产组织化、销售品牌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测抽查、日常巡查、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

    (四)完善提升阶段(201610月至11月)。各乡镇、县各相关单位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三品一标”基地和规模种养殖大户等,对照实施方案内容,组织自查自纠,汇总归档创建材料。县农委负责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611月至12月)。落实被检查的企业、基地及场所,迎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初审和现场考核,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灌南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监管实际工作需要。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调。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总结,要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记录工作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

    (三)严格工作考核。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业绩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运行机制。县督查办将适时对各单位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